團委會職責
1、團委員會受校黨總支領導,全面負責校共青團工作的開展。
2、制定和實施團的工作計劃,完成校共青團工作情況的總結。
3、開展團內教育,領導和組織團員青年認真學習馬列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的重要思想,學習貫徹黨的路線、方針和政策,做好“推優入黨”工作。
4、加強團的基礎建設,合理建立和規范管理團內檔案,按時高質量地完成團的年度統計工作。
5、切實做好團務工作,負責入學新生團員和畢業離校團員組織關系的轉接;每學期收繳各總支團費,按比例上交上級團組織。
6、完善團內各項制度,加強團的組織建設,為全面活躍團的工作提供組織保證。
7、抓隊伍建設,樹立典型,形成骨干,每學期舉辦團學干部培訓班,提高學生骨干的業務和理論水平。
8、負責推優入團工作,統一辦理團員證,組織入團宣誓儀式;負責向校黨總支推薦優秀學生團員和教工團員為入黨發展對象,并協助黨組織做好培養和發展工作。
9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德育工作。充分利用節慶資源、升旗儀式、板報等宣傳陣地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、集體主義教育、社會主義教育、理想教育、職業道德教育、勞動和社會實踐教育、法制教育、良好個性心理品質教育、以及時事政策與形勢教育;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能力、道德評價能力、社會交往能力、開拓創新能力;通過開展全校性的校園文化活動,營造開拓進取,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。
10、負責團的對外接待和聯絡,加強與上級團組織的溝通和與兄弟學校團組織的交流,“走出去,請進來”,學習先進的經驗,并努力擴大學校的社會影響。
11、負責開展各項適合學生特點的有益活動,使學生會真正成為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務”的學生組織。
12、完成學校黨總支和上級團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。